苏州市农科院“下园区、下基地”亮点工程督查工作规程

文章来源:苏州农科院 发布时间:2014-04-28 09:41 阅读次数:6162

(暂行)

为扎实开展我院“下园区、下基地”工作,深入推进“源于生产、用于生产”的农业科研模式,高度集聚我院科研力量和科研成果,充分调动我院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的积极性,到苏州“四个一百万亩”的现代农业实践中锻炼、培养、提高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能力,扩大我院科技影响力,特制定本规程。

一、督查对象:2014年我院“下园区、下基地”科技服务亮点工程主持人(副院长)及其团队。

二、督查内容:

1、主持人提供的工作计划和预期成效(解决的问题、示范应用前景)。

2、工作关键节点和进程。

3、工作创新点和价值。

4、工作台帐(时间、地点、服务人员、服务内容、影像资料等)

5、受益者(基地、园区、合作社等)评价。

6、借鉴、复制应用的可能性(成果本身、方法措施等)。

三、督查组织:院成立督查工作小组,一把手院长担任督查组组长,组员:陈凤生,吴彤东,朱勇良,张丽。

四、督查方式: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关键节点必查,督查纪录佐证,现场材料与评价材料。

五、表彰:亮点工程三选一表彰。各研究室示范工作主要采用抽查方式,分阶段表彰。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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