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科学院诚聘高端人才

文章来源:苏州农科院 发布时间:2022-03-03 15:31 阅读次数:17583

苏州市农业科学院(江苏太湖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创建于1950年5月,是苏州市政府直属管理、江苏省农科院业务指导下的正处级建制公益一类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是太湖地区的一所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单位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太湖现代农业园区内,内设机构11个,现有研究员11人,副研究员35人;博士12人,硕士36人;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2人,省“333”人才工程培养对象5人。

建有“国家油菜产业技术体系苏州综合试验站”、“国家大宗蔬菜产业技术体系苏州综合试验站”、“国家土壤质量相城观测实验站”、“农业农村部苏州水稻土生态环境重点野外科学监测试验站”、“苏州市生物农药测试中心”和“江苏省农科院太湖地区智慧农业工程实验室”等平台。

为更好地面向区域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发展,加快长三角区域特色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建设,我院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学科领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热爱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院学科发展需要。

二、招聘岗位

1、招聘对象:智慧农业、蔬菜、农业智库及涉农新兴交叉研究领域的优秀学科领军人才。

2、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在专业领域达到较高水平,能够在科学研究领域带来重大影响或重大突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科技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二层次培养对象或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相当层次的人才;

(2)主持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主持申报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项;

(3)符合苏州市人才引进的相应基本条件。

3、岗位职责:主持国家、部委级科研项目或省级重大科研项目;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三、待遇

学科带头人一经录用,可自由选择是否进事业单位编制,符合苏州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实行年薪制,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事一议”,待遇实行“一人一策”,双方面谈后签订聘用合同。科研启动资金等其他待遇具体面议。

办公实验条件: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优先提供实验室,搭建科研平台;优先支持人才招聘,组建研究团队。

住房:根据苏州市和院人才政策,提供人才公寓居住,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获得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

服务:对应苏州市、江苏省等各级人才政策,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

四、招聘流程

1. 报名

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填写并提交《苏州市农业科学院引进人才申报表》及附件材料(按下列顺序):

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聘书;国内外学术机构兼职材料、访学经历材料、荣誉称号证书;近5年主持承担项目证明材料、第一作者代表论文或著作、成果奖励证书、专利证书;入选人才计划证书及其他证明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等原件的扫描件。

2. 组织审核

院人事处对应聘专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3. 面试

确定参加面试的候选人须进行面试答辩,用多媒体(PPT)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科研工作业绩成果、应聘岗位工作设想和自身优势与不足等方面。

4. 聘用

院党委与市人社局研究确定人选并经公示后,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招聘有效期

自本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到招足人才为止。

六、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2351号苏州市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2、联系人:何玲莉 张丽 

3、联系电话:0512-66704216

4、E-mail:saasr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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