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支部:
为了加强对我院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委有关要求,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对院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统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组成
(一)组长:刘敬阳 院党委书记、院长
成员:沈明星 副院长
姜红卫 副院长
董明辉 副院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
主任:姜红卫(兼)
成员:谢裕林 科研处处长
董建平 市场信息处副处长
邓金花 认证中心副主任、第一支部书记
王海侯 第三支部书记
张浩亮 办公室秘书、第二支部书记
宋 英 第二支部组织委员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
2.加强对全院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
4.做好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第八督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随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
2.做好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研指导的相关联系、协调工作。
3.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
4.筹备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5. 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对各党支部宣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6.做好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第八督导组的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7.收集汇总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反映和投诉,转相关部门处理。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苏州市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