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市农业地方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苏州农科院 发布时间:2013-03-05 15:44 阅读次数:6010

 

各研究部门:

省、市农业地方标准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有申报意向的同志着手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省级农业地方标准

  省级农业地方标准项目的申报应突出与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整体推进相配套,以支撑现代农业、生态农业为目标,突出标准体系建立、转化农业科技成果,选择便于在全省推广的品种、分等分级、生产技术规程、加工操作技术规程、农业管理规范、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机械领域等项目申报,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全过程标准化进程,促进实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升级,实现质量、标准和品牌的有效统一。

    所报项目应当说明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在内容上的区别与联系。已有相应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项目不予立项。

二、市级农业地方标准

按要求申报。

     三、申报方法

     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和市级农业地方标准项目申报均分别填写申报表,申报表格式在江苏质监信息网http://www.jsqts.gov.cn/ 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栏目下载;以处室(中心)为单位集中申报,殊不接受个人申报,筛选汇总后将申报表及汇总表报科研处,汇总表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四、申报日期

时间紧,请各处室(中心)抓紧落实,截止日期为3月9日,逾时不候。               

科研处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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