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保持党的先进性,根据苏州市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院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党支部组织要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学习贯彻十七届 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建设“江苏著名、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地市农业研究院所的目标任务,组织党员对照 “五带头”的标准要求,(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二是带头争创佳绩。三是带头服务群 众。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作风,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民主评议工作扎实开展。要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评 议的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全面开展领 导点评工作,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推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要积极探索民主评议党员的有效方式,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党组织考评、群众参 评、领导点评等相结合的办法,对党员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定格和制定承诺的重要依据。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争 优在岗位、创先促发展的热情,紧紧围绕我院的发展目标,谋发展,促和谐,凝心聚力,统筹和推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把握基本环节,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级党支部要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表彰和处理等环节,有步骤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是学习教育。各党员要坚持党员标准,重视学习,接受再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文件为主。(自学为主)
二是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年初公开承诺事项,书面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自查,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三是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坚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结合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工作,对每名党员落实公开承诺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议。
四是组织考察。支委会要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五是表彰和处理。民主评议格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党员的数量一般按不超过党员总数5%的比例确定。评选优秀党员,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 以组织考核情况和群众评议结果为依据。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 定,按照正常程序及时进行处理,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以民主评议党员为契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为更好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各级党组织要本着“从严管理、从严处置”的原则,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契机, 以提高广大职工满意度为标准,以“三亮”(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为 抓手,贴近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通过组织党员上党课、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广大党员了解掌握党纪条例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 务、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规范以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等党内知识,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党纪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要结合年底党员年报统计工作,各级党 组织积极开展党员队伍梳理工作,对一些长期遗留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为下阶段实施党员“出口”机制工作奠定基础。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取得实效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扶持和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消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效办法。各 级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指导,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在执行过程中,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与领导点评、新一轮公开承诺有 机结合,与年度考核有机衔接,通过个人自评、领导点评、党组织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对党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定格的重要依据。并在此基础 上启动新一轮的党员公开承诺工作。
各党支部要根据单位和党员实际,在坚持基本程序的同时,注重简便易行,使评议工作规范有序,便于操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所属党组织评议, 为党员做好表率。要结合评选工作,选树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选树一批在平凡岗位上、群众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对民主评议产生的优秀共产党员,要组织单位全 体同志争学身边典型,形成比干劲、比能力、比业绩的争先风尚,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创优氛围。
这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到明年2月中旬结束。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党总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支部要进行书面总 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总结材料存档备查。 “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被评议为优秀及不合格等次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和“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登记表”于2012年 2月15日前报院办公室。
附件1: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中共苏州市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2011年1月30日
附件1: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
基层党委 |
基层支部 |
党 员 |
正 式 党 员 定 格 |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
停
止
党
籍 |
党 纪 处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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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数 |
其中开展评议数 |
总
数 |
其中开展评议数 |
总
数 |
参 评 党 员 |
优
秀 |
合
格 |
不 合 格 |
合
计 |
其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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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其 中 正 式 党 员 |
其 中 预 备 党 员 |
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
合
计 |
限 期 改 正 |
劝
退 |
除
名 |
开 除 党 籍 |
留 党 察 看 |
撤 销 党 内 职 务 |
严 重 警 告 |
警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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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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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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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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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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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名包括因开除党籍除名的,限期改正包括受开除党籍以外党纪处分的。
附件2:
不合格党员情况分析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错 误 性 质 |
合
计 |
年 龄 结 构 |
文 化 程 度 |
入 党 时 间 |
组织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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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 以下 |
36至 60岁 |
61岁 以上 |
大专 以上 |
高中 中专 |
初中 以下 |
49年 9月 30日 以前 |
49年 10月 至66年 4月 |
66年 5月至76年 10月 |
76年 11月 至92年 9月 |
92年 10月以后 |
合 计 |
其中 党纪 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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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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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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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等经济类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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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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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 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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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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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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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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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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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组织处置包括党纪处分、除名、劝退、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限期改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