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苏州农科院 发布时间:2011-12-19 17:11 阅读次数:6085

各处室、中心、苏裕种业:

为进一步有效发挥年度考核工作在科技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2011年12月19日至24日进行2011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二、考核结果及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人员倾斜。考核标准见考核细则。

三、考核要求

1.分组考核。研究科室、中心:在本部门内进行述职,认真对照岗位考核细则进行推优。职能部门:因部分部门人数较少,进行分组考核,分组如下。第一组:办公室、科研处;第二组:财务处、市场信息处、工会、苏裕种业;第三组:后勤处。

2.撰写总结。全体在职人员,对全年的德、能、勤、绩、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填写《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6K纸双面打印)。

3.述职评优。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由院组织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参考,最终考核等次意见(单位负责人意见栏)由院讨论确定。一般工作人员在所在部门或组里述职评优,中层干部参与所在的考核组述职,但不推优。

4.各研究室、中心、三个考核工作组的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学习考核实施办法,规范考核程序,严格对照岗位考核细则,好中选优,每组推荐1-2名优秀人员,将推荐出的优秀等次人员材料报送办公室,提交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本院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6.公示结束后,各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7.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四、考核、评优中的有关规定

1.全院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按在编职工总数的12%确定。

2.本年度调动人员(含已参加工作,今年被我院录用进编的人员)在现单位参加考核。本年度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3.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含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

4.因病(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各部门须在2012年12月24日之前,完成《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11年度)》(表1)、《2011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各等次人员名单等工作,并向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1.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11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

主题词:年度考核  通知

  苏州市农科院办公室                   2011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1:

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聘用单位:                                  ( 2011 )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职称资格

 

执业资格

 

聘用岗位

 

聘任职务(职称)

 

聘期

       

      

年    度    个    人    总    结

 

 

 

 

 

 

 

 

 

 

 

 

                   

 

 

 

 

 

 

 

 

 

 

 

 

主管

领导

评鉴

意见

 

聘用工

作小组

审核意见

 

单位

领导

意见

 

被考

核人

签字

 

备注

 

注:1、此表用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岗位考核;

2、聘用岗位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岗位。

附件2:

2011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

部门:           

总 人 数

 

参加人数

 

未参加人数

 

优秀人员姓名

 

 

 

提交优秀人员材料

科研人员:争取课题数量、级别、经费;发表论文数量、级别;起草标准;获得成果等级、排名。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重大工作成绩;服务效率、态度。

后勤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数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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