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

文章来源:苏州农科院 发布时间:2014-12-26 14:09 阅读次数:5140

12月25日下午,我院在行政楼多功能厅举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会议邀请了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做宣讲报告,董明辉副院长主持会议,全院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胡玉鸿 教授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基本内容框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意义以及《决定》的主要内容和《决定》涉及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新理念和新制度等四个方面对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剖析和全面解读。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我们国家必将顺利实现进一步深化改革、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增长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董明辉副院长指出,《决定》提出的依法治国新理念对于新时期依法行政和依法开展科学研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他号召全院党员干部、科技人员要把全会精神与自身工作和个人成长发展相结合,牢固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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