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苏州农科院 发布时间:2022-04-22 12:52 阅读次数:462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1年7月21日至8月20日对市农科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11月8日向市农科院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情况

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11个方面共30个问题整改细化为69条整改措施。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69条整改措施中,37条已经整改完成,其他32条已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巩固推进。

(一)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1年11月8日反馈巡察“回头看”整改意见后,11月11日,院党委召开了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党委会,专题通报巡察反馈详细情况,积极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有关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巡察“回头看”整改任务。11月23日,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再次对巡察情况进行了传达学习,班子成员结合思想实际和分管工作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并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院党委班子一致认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客观全面、实事求是,是一份极其珍贵的巡察成果,对我院建设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院党委完全接受,全面加以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院党委立即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院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责任分工,负责各项任务的牵头整改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院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将巡察问题分解细化,将问题责任和整改任务分解落实,稳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由此建立了自上而下、联动推进的整改工作机制,为整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经过梳理,针对巡察“回头看”发现的30个具体问题,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全院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了《苏州市农业科学院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2021年11月30日,2022年1月14日、2月7日,先后三次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听取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进展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三)推动整改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推动整改落实,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尽快整改;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稳妥推进。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部门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要求各责任处室对照巡察整改责任分工,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责任处室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四)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围绕重点领域及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建设,堵塞漏洞,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从而进一步规范管理,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巡察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方面

1. 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足,部门团队之间有推诿扯皮现象”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专门召开党委会、办公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督查各部门细化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党委细化责任清单,对巡察发现的30个问题,建立了“台账式管理”模式,30个资料盒,逐一对应,确保不漏点、不漏项、不漏人。三是召开管理部门工作会议,重新梳理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有交叉或临时性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全面梳理归并,理清管理边界与责任。四是通过网上平台、学习强国、四史及相关书籍、文件等渠道学习,外出调研撰写调研报告,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努力提高站位,提升领导班子的大局意识和统揽全局能力。五是积极引进培养科技人才。现已成功引进二级研究员1名,通过设置特设岗位内部选拔1名副研究员。通过对新引进的科技人才在科研经费、科研条件上予以支持,积极营造科研创新氛围,以期吸引更多优秀科技人才加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撑苏州现代农业发展。六是已形成“一院三基地规划方案(草案)”,已向市委、市政府分管农业领导副市长汇报,得到支持,近期将召开专家论证会,通过后正式向市政府行文,获批后开始尽早组织实施,提升科研创新环境条件。

(2)关于“职责界限不清”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领导班子专业水平和工作需要进行优化分工,以文件形式明确工作职责,科学分工。二是完善工作安排流程,对复杂性或综合性工作中出现交叉任务,由办公室提出申请,主要领导批示,有关部门完成。三是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重新梳理,以文件形式下发上网。四是对重大事项邀请院纪委参与监督,对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不作为等问题,工作完成质量、效率不高等现象,将严厉批评、严肃问责。

2. 关于“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依然突出的问题

(1)关于“抓管理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开展了2期干部培训班,在抓好干部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时,提升干部管理能力。邀请党史学习教育第十巡回指导组来我院做专题宣讲。加强管理部门干部力量,调整部分管理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不再兼任研究室主任。二是制定2022年度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经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已上报市人社局通过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充实管理部门人员队伍。三是组织开展管理部门2021年创新创优业绩统计,作为管理部门考核部分量化指标。申请2020年度部门专项工作奖励用于奖励服务有举措的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将2020年、2021年度院科技成果转化院留存部分专项用于管理人员奖励,激励管理人员立足岗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

(2)关于“全院基础管理工作总体薄弱”问题的整改。一是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院青年科技人员座谈会,征求了关于绩效考核、干部选拔工作等方面的建议,会后就合理化建议的整改落实专题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出台内部操作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三是在干部试用期满、提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与多位干部进行谈话,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四是2021年12月开始,实施单位工会账户独立管理独立核算。办理工会经费报销时注意核查发票开具是否规范填写“苏州市农业科学院工会委员会”抬头。五是及时主动对接各部门,有价值的新闻题材及时提醒上报,修改完善后上网。与OA系统软件开发公司(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接,将接待申请、会议申请、会议结算、租车申请、财务报销等一般审批流程放到OA办公系统上,办公系统使用效率有一定幅度提升,还需一对一现场操作指导。六是以办公室名义下发通知,不定期抽查人员在岗情况,对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的人员进行约谈。

(3)关于“以制度制定代替整改落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已制订《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会议通过后将正式出台。二是将《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重要条款列出,加强监督和提醒,确保制度有效执行。三是对《仓库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进行优化完善,简化手续,对仓库保管人员进行指导,提要求,完善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和职工满意度。

3. 关于“纪检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日常监督检查不力”的情况尚未根本改变的问题

(1)关于“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纪委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纪委办公室工作。纪检干部聚焦主责主业,不再负责政府采购等工作。二是已向人事处提交招聘专职纪检干部相关人员信息。三是组织纪检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能力。组织纪检干部赴淮安农科院、市供销社学习交流,开拓视野,增长知识,提升工作能力。组织纪检干部参加省院农科院纪委组织的专题教育培训,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派驻组组织的季度纪检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2)关于“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各部门推进工作,按照“一问题一档案”,形成整改工作闭环。二是制定2022年纪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将监督融入科研工作,开展科研副产品处置、科研用车管理专项监督。元旦、春节期间,院纪委下发廉政建设通知,组织人员到西塘河基地、望亭基地进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监督检查。四是下发了廉政风险排查通知,督促各部门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推动制定廉政防控措施,积极构筑廉政防控体系。

(二)在“农业科研职能责任履行不充分,目标定位路径不清晰”方面

1. 关于现代院所谋划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农业科研目标不清晰”问题的整改。一是将国家、省、市关于“三农”重要论述相关文件、《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体系》有关材料汇编。二是持续组织学习,深度研讨我院农业科研再定位。三是已完成院“十四五”规划第三轮征集意见稿,近期将与各部门会商,邀请院外专家进行论证,上党委会研究完善后正式实施。

(2)关于“学科建设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引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1名。二是2022年1月25日,组织年度学科会议,总结近年来学科建设成效,研讨2022年科研目标计划,提出加强学科内部管理的有关要求。三是已招聘公益性岗位专职检测人员2名,1名已入职。四是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换证、批准138项检验检测能力、迁址、授权签字人变更等),获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承担“吴中鸡头米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评价”合同经费15万元。

(3)关于“高层级科研平台建设乏力”问题的整改。成立了常熟稻米产业研究院,构建需求引导、市场主导、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开放合作的新型研发机构,参照江苏省农科院的管理办法,加强对产业研究院的建设管理。

2. 关于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匮乏的问题

(1)关于“科技创新影响力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聘请中国农科院有关专家对2021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函评方式进行申报评审,并提出建议,今年该项目首次获得立项。二是2021年开展申报动员、培训、政策解读等各类会议4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项,省自然科学基金4项,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三类项目4项,重大农业技术协同推广计划1项,参加省种业振兴揭榜挂帅项目5项,省重点研发项目1项。三是开展2022年省科技厅项目申报动员会,要求各学科加强与省院、高校的联系,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四是积极参与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专程赴武汉商讨合作申报“水生及多年生蔬菜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事宜,其他参与合作申报省自主创新项目、重大农业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等重大项目3项。五是安排智慧农业科技人员张海东赴华东农业科技中心进行交流学习,帮助对接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所,参与全国宅基地改革中使用标准的制订。加强与中国农科院华东中心主要负责人的沟通,已初步达成今年我院将组织团队入驻华东中心的意向。

(2)关于“农业科研成果不多”问题的整改。一是参加省种业振兴揭榜挂帅项目5项。参加蔬菜新品种鉴定试验4个,水稻新品种区域试验9个,目前1个水稻品种已经通过生产试验,现进入报审阶段,2个品种进入生产试验。二是修订了院基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对创新团队的定向培养。三是已启动院基金项目申报,专门设立创新团队培养专项,支持有条件申报的团队以申报江苏省级科技进步奖为目标,开展研究工作。

(3)关于“成果转化率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积极推进成果转化工作,已完成3个专利的转化应用,经费25万元。蔬菜学科苏青1号新品种已提交转化申请,拟转让金额10万元。二是与江苏省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联络,促成签订长期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资源互通和信息共享渠道,院成果展示有了更高平台,成果转让公开挂牌交易、利用平台积极撮合交易。三是开展蔬菜新品种的推介观摩会3次,邀请南京理想种业公司和中江种业到西塘河基地洽谈合作,目前就蔬菜新品种苏青1号的转化应用与南京理想种业公司达成了初步协议,并提交转化申请。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院网开辟专栏,集中介绍我院近年来的科研成果。五是修订了院基金管理办法,支持成果后补助,并在院基金申报中有所体现。六是拟于岗位竞聘过程中将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贡献作为评审条件之一。增加专利技术、品种等成果转化在业绩考核中的权重。

3. 关于攻坚克难推进改革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提升科研水平思考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学科交流活动,组织全院学科工作总结会议,梳理亮点工作,布置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务。二是向上争取特设岗位二级和七级各一个。引进二级研究员1名,向上争取人才引进“一事一议”政策,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拟与引进人才签订人才协议,执行协议工资制。三是推动各学科加强对外合作。主动对接联系农业农村部、中国农科院、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及相关高校的领导专家,突出自身特色,加强合作,提升科研水平。

(2)关于“推进基地建设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已和法律顾问商议,由律师负责向法院提交申请,对望亭基地赵冬敏场所进行清场。西塘河基地大棚更新维修工程以及办公楼等房屋维修工程已经结束。城投公司已经完成临湖基地综合楼的消防验收。二是研究制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制度和实验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现在征求意见。三是已和苏州赛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并就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三方服务达成意向,准备签订合作协议。对危化品库、气瓶柜的安全整改聘请苏州赛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进行验收,现已达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四是平均每月开展了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2-3次,对不符合实验室安全规范的现象及时向各负责人通报;在节假日前向全院发布实验室安全提醒,督促各部门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并组织开展全院安全检查。

(3)关于“重大项目推进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已完成国家水稻育种创新基地建设项目验收。

(三)在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效支撑不够,服务苏州“三农”成效不明显方面

1.关于对农业现代化需求调研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服务农业发展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了院基金管理办法,增加了科技服务专项,打造苏州市农科院科技服务